现在维权真的太难了,我买的是永邦丹枫雅园5号楼,开始买的时候阳台上一年四季阳光明媚。后来外墙新建了一栋八层高楼跟我们的楼房紧紧相邻,楼房间距跟国家规定的指标相差甚远,严重影响了我们的采光。所以买了四年至今未搬进新居。我拿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找永邦谈了好多次,他们总是推诿懈怠,诡辩说是政府批了的,甚至找来律师。而据我侧面了解,外墙建房时建筑商是找过永邦协调并补偿了相关费用的。挨着我们的花园洋房部分业主就得到了补偿款项。后来我找到建设局相关领导,被他们推到城管局拆违办,拆违办说他们是新成立的部门,当时不了解情况就已经建好了........这难倒不是渎职吗?.......真是心凉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