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几天,在网上讨论的关于在永邦小区建大型医院,本人有几点想法,与网友探讨:
一:关于选址,国家对新建大型医院有严格的政策法规,1,安全防范距离必须在100米以外,并需要独立成户,不能和小区混建一处。而永邦拟新建医院为零距离,楼下是医院,楼上是居民,这样对楼上居民是一种极不负责极不人道的作法 。何况是在楼上所有住户被骗的情况下(开发商售楼时告知所有业主是建商场)。2:,医院必须有自己独立的化粪池,现在医院使用的是和居民小区共有的化粪池,将会成为细菌的滋生地,这是国家政策不允许的。3,新建医院必须有专门的绿化地带。这里前面是大马路,所以医院不可能再建绿化带,那么小区就成了和医院共有的绿化带,成为业主和病人共有的休闲场所,成为各种病源的传播地。4,这里离陆水河较近,大量的医疗垃圾将通过地表层渗入到陆水河及附近地区,对全市人民的用水产生危害。所以在这里选址是违反科学的。也是不符合国家关于新建医院的若干规定的。
二,关于方便,网上有的网友说建医院方便看病,本人不以为然,方便是指人们每天所需,比如建一个超市,柴米油盐,再比如,用一到两间房子建一个小诊所,看看头疼脑热什么的。而建一所大型医院,就不叫方便了,因为大部分人几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都不会生什么大病,而建医院反而使小区的居民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这就不叫方便而叫祸害了。武汉市的许多小区比永邦大得多,从来没有听说为了方便在小区建大型医院的,所以说建医院是为了方便小区群众看病这种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三,关于关怀和同情心。请各级职能部门和广大网民能设身处地的为这些住在医院楼上的住户想想,如果是你,花几十万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被骗入住在医院的楼上,每天要遭受各种病菌的侵绕,每天不能开门开窗,每天如同住在住院部里,你还会说:这是方便群众吗? 俗话说:公理自在人间。相信大家在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以后,会有自己正确的判断,说出公平公正的话。当然,个别五毛党的言论我们也不必放在心上,他们毕竟也是生活所迫。
四,关于医院的数量,及医院和医院之间的距离。赤壁市作为一所县级市,已开有多家医院,赤壁市人民医院,二医院,中医院,德和医院,惠民医院,仁爱医院,博爱医院。试想一下,一个县级市已经有这么多家医院,为什么还要在人口密集的永邦小区开一家中西结合医院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医院已经成为一个暴利行业,不惜以损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为代价,违背了建医院治病救人的初衷。
五,关于开发商。开发商一开始为了推动销售,对所有业主口头承诺这里做超市,并以全市最高价出售给楼上的70多户业主,然后不声不响的再卖给别人办医院,这是一种严重的商业欺诈行为。
六,关于权利和制度,习总书记说:“要把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那么我们有些职能部门是不是这样做的呢?比如卫生局某局长说,市卫生局只有申报的权利,没有审批权。我认为这是一种忽悠百姓的说法,市卫生局作为一级职能部门,如果不经过你们的初审,是不可能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的。那么,市卫生局是按什么原则通过初审的呢? 第一:是否实地考察,看选址是否符合国家对新建医院的若干规定,第二,是否和环保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沟通,看医院通过环评等相关手续没有,如果没有以上两点,市卫生局擅自批准并上报上一级单位,是否有失职、失察只嫌呢,或许是老百姓所猜测的有一条利益链在里面吧。
以上几点,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网友指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