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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回复: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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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3 0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民网友来信:

本人户口系学校毕业时迁到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现在已工作近四年,人在赤壁工作,是外地人,无房屋,请问如何才能把户口迁到赤壁来?



市长信箱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户籍业务的相关办理规定,目前我市符合以下6种条件的可准予入户,一是夫妻投靠入户,二是离异回原籍入户,三是父母、子女投靠入户,四是购房入户,五是在本市工作生活入户:六是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入户。
    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您应该属于第五类情况,即在本市工作生活入户,您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入户:
    1、提交书面申请;
    2、提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长期劳动合同(附复印件1份);
    3、提交迁入地所在村(居)委会的接收证明;
    4、提交迁入人的户籍证明;
    5、迁入地派出所填报《赤壁市GA局户口呈报表》到市GA局户籍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如您仍有疑问,请向市GA局户籍科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您的来信是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希望能继续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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