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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萧山案改判:5青年抢劫杀人罪不成立 可申请国家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田律师    时间: 2013-7-2 12:31
标题: 萧山案改判:5青年抢劫杀人罪不成立 可申请国家赔偿
萧山案改判:5青年抢劫杀人罪不成立 可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07月02日 11:14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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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萧山案改判:5青年抢劫杀人罪不成立】记者刚刚从浙江高院庭审现场获悉,萧山案再审改判,法院撤销原判决,5青年两起抢劫杀人罪不成立。法院宣布,王建平、朱又平无罪,陈建阳、田伟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田孝平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5名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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