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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强调宪法权威 巩固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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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3 0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 李志晖)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重点篇幅强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专家认为,中共领导与宪法权威的有机统一,对于真正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巩固中共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宪法的尊重和实施有力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但中国也曾因宪法受到漠视甚至破坏而遭受国家事业的严重挫折。
  专家认为,当下中国处于转型期,利益关系复杂,社会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对于凝聚国家意志、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具有“极端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韩大元说,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不稳定因素与社会缺乏共识有密切关系。而要重塑社会共识,最基本的途径是回归宪法,树立宪法权威。
  长期研究宪法政治的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注意到,全会公报中,有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表述单列一段,而《决定》更以大篇幅阐释法治中国建设,显示了中央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高度重视。
  他说,维护宪法权威,需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体制,确保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
  “宪法就是政府执政的‘营业执照’,是由人民颁发的。”他说,“任何超出执照许可范围或者未达到执照要求的行为,都是违宪行为,都应坚决制止。”
  10年前,时年27岁的大学生孙志刚在广州街头被民警当作“三无人员”收容并被殴打死亡,引发社会对公民权利的热议,国务院主动废止了不合理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也成为维护宪法尊严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近年来,宪法的至上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不断彰显,民众诉求得到更加公正对待。连续8年建议改革劳教制度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忠林,终于在《决定》中看到了回应。他说,“废止”二字掷地有声,体现了改革魄力和决心。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出《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开宗明义指出要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中国近一年间集中纠正了一批冤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河南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萧山出租车劫杀案的纠正,切实体现了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从业20年的北京律师李力争说,近年来明显感觉法院审判更独立、也更透明了,表明中央有决心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因素,“这是很令人振奋的事”。
  中共对宪法实施中的不足有清醒认识,其中首要一条就是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程序还不健全。
  此外,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城镇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等过程中,不符合宪法精神、违反基本法律程序的事情仍然时有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日前撰文指出,应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法学专家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必须坚持中共领导。把宪法权威与中共领导对立起来,是极其错误的。
  “我国宪法本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宪法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高表现形式。”王振民说,“不依法治国,不依法执政,其结果一定是既破坏了法治,也违反了党的根本路线方针政策。”
  《中国GCD章程》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王振民说,维护宪法权威,并非引进西方宪政体制。当下要研究并解决好如何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中共党员干部如何带头厉行法治,如何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他说:“我们有自信做到中共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建设比资本主义宪政更优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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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23 09:42 | 只看该作者
依法治国    才是今后发展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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