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供货两个样,瓷砖色同质不同
香城都市报报讯 (记者 艾菊桂 通讯员 邱蓉)消费者签协议购买瓷砖,却被不良商家偷梁换柱,用质量等级较差的瓷砖代替。日前,在赤壁工商部门的帮助下,消费者熊某最终获得商家3000元赔偿款。
今年5月,赤壁熊某建成一栋楼房,经设计,需要贴瓷砖600余平方米。为买到质优价廉的瓷砖,他公开向几家瓷砖商发出“标书”,最后选中经销商王某的某品牌瓷砖,总价60000元,并留有几块样品瓷砖。 10月底,工程快要完工,由于瓷砖有少量损坏,熊某便将样品瓷砖拿出使用,却被贴砖师傅发现两者有差别。样品瓷砖与实际使用的瓷砖颜色虽同,但厚度重量却略有不同。熊某遂找商家王某理论。王某承认瓷砖有别,一方面解释当时为了取得交易,报出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所以提供的是质量次于样品的瓷砖,熊某并无损失;另一方面,王某坚持认为所卖瓷砖质好价优,这次交易不存在欺诈问题。
由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熊某于11月5日拨打了赤壁市工商局12315电话申诉举报。工商执法人员在向双方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告知商家王某,其行为存在合同欺诈嫌疑。最终,在赤壁工商部门的调解与帮助下,自知理亏的瓷砖经销商赔偿消费者熊某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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