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业主比较关心单价,但对于实际施工数量往往没有概念,这样一些会在合同里面虚报数量,所以确认施工数量的时候,业主一定要和一起到现场测量并且计算实际的数据。
二、在合同中故意漏掉一些较重要的项目,这样在开工后业主可能才发现一些必要的项目在合同中未列出,这样往往装修公司就会有较高的报价,业主总不可能这么一个小项还另外找人干吧,只能认了,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反复查看项目约定,最好多找几个已经装修完成的朋友的项目单来看看,以免遗漏。
三、一般装修公司会对减项有约定,即如果业主要求对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减项也需要支付该项目一定百分比的费用,这样很多时候在装修中如果业主修改装修方案就会成为减项,而需要额外支付装修公司费用,建议把此条款改为对装修总款额的的约定,比如约定业主不能减项以使整个工程费用低于多少钱。
四、合同中对工艺、材料虽然做了描述但用语模糊不清,比如同样的一个品牌的大芯板,其档次等级可能有10种之多,所以必须具体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