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爱之美 发表于 2013-12-30 09:48 不好意思,我要企图强奸你,如果你没意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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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格格 发表于 2013-12-30 10:31 格格没说过吗,格格说;老人你又没伤钱才,一点小事,不值得发帖,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的士事先就没有体 ...
追风格格 发表于 2013-12-30 10:03 呵呵,你也没有什么跟格格道歉的,又没骂格格,也没什么事得罪格格的,在论坛看帖评帖观点不同是常有的事 ...
追风格格 发表于 2013-12-30 10:40 呵呵,你晚上开车突然改变路线行程不作告知的目的,是企图想强奸我,没门。
G.Q.Chan 发表于 2013-12-30 10:25 没指名道姓是因为他还不知道别人的名姓。难道那天所有走过那条道的司机都会自动默认,可能是自己?这样就 ...
挖煤哥 发表于 2013-12-30 10:43 越扯越离谱了,累不累呀各位?
跑动的风 发表于 2013-12-30 10:18 我不知道你说的恶行从何而来,恶可能有,是一种内心的恶,可行何在,既没有当面说过分的话,事后发贴也没 ...
G.Q.Chan 发表于 2013-12-30 10:22 我也不认识他,我也不经常活跃论坛。看我为数不多的贴,以前是夸他的照片的,现在全成对立面了。我申明, ...
海底飞 发表于 2013-12-30 10:57 人无完人,谁还没一点小毛病?如果都像你们这样,对好人的一点小问题抓住不放,世上很快就没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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