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环卫了解: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生活垃圾量不断增长,日垃圾处理已达近280吨,在环卫投入上政府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在清扫、清运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这一块投入较大。而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原则实行征收,由于我市征收方式仍然只是靠上门收取,征收难度很大,收费很不理想。尽管环卫全力开展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由于对不缴费行为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费源仍然流失非常严重,2013年征收率只有30%左右。武汉、宜昌、潜江、咸宁等地已先后出台了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对不同收费对象采取不同代扣代缴办法,取得了很好成效。
我市的这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只不过是在以前环卫人员上门收的基础上加大了代收代缴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