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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是无价的!无偿献血者所献的不仅仅是血液,也是一份真情、一份爱心、一份对社会的责任感、一份体现自我价值爱心事迹!所以“血液”是不收费的。
《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而无偿献血者用血是免分成本费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有免费用血标准,只不过是先交费给医院,再凭有关手续到市献血办报销。
献血者所献的血并非可以立即输给病人,而是要经过严格的采集、检验、分离制作、保存和运送等。而血液处理过程需要投入大量费用,亦叫部分成本费即构成现在的血费。政府收回部分成本以减少对公民用血投资的压力,维持血站的正常运作,所以公民临床用血要收部分成本费,收费标准全省统一。目前全世界公民用血均收部分成本费,我国的收费标准还处于较低水平。而没有无偿献血的人用血要收部分成本费,因为未尽献血义务,当然没有免除部分成本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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