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4-5-3 00:26 编辑
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1、相关部门出具的综合验收合格证。
2、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
3、和物业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房屋质量保证使用说明书
5、房屋使用说明书
综合验收合格证、包括:
1、三通:(即及水、电、燃气)
2、综合验收必须有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面积相关说明文书
3、房屋综合验收必须是这个规划小区的竣工验收(包括、道路、绿化、公共设施设备、水泵房、电梯、消防等)
具体上面归纳如下:
1、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三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记录表》《面积实测表》
整个交房流程如下:
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业主验收——交相关费用、
领取钥匙及两书——接收——委托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在交房时应提供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业主应仔细核对其与合同是否有无出入。反之,就不具备接房条件,购房人可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则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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