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米、乐视、TCL等互联网电视的强势热卖,互联网电视牌照商与终端、家电厂家形成了“主弱仆强”的尴尬竞争局面。而如今随着国家政策监管的强化,这些网络电视牌照商也开始逐步发力,进入到重夺话语权的新阶段。 终端入口争夺愈演愈烈 三星电子日前对外宣布,将其互联网电视平台由百视通切换到芒果TV。公告指出,由于百视通与三星合约到期,2011-2013年所有百视通合作机型将停止服务,所有支持百视通的机型将更新到芒果TVVOD平台。 据了解,受政策监管影响,互联网电视厂商想进入国内市场,必须与牌照商合作,接受牌照商对其播放内容的监管和控制。目前如索尼(16.91,0.27,1.62%)、LG选择华数传媒,三星、夏普与百视通合作,乐视、小米则联手CNTV。而芒果TV的成功“策反”则标志着牌照商在终端的竞争开始全面升级。 业内网站电科技相关负责人徐建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争夺用户、抢占终端入口贯穿于整个互联网电视行业的始终,由于终端电视机直接面向用户,而“策反”终端就可直接快速地构建起用户规模。今年以来,互联网企业、牌照商、家电厂商纷纷涌入之后,整个互联网电视行业的竞争一直处于混战阶段。三星在两大牌照商之间的抉择初步显示了牌照商在互联网电视发展之路上争夺用户以及抢占入口的激烈态势。 据悉,很多牌照商也在经历了“看着胆大的吃肉,自己胆小挨饿”后,开始进入了各自圈地的大时代。近日,阿里巴巴(滚动资讯)通过收购华数传媒股份,曲线杀入互联网电视产业圈。而芒果TV则大力拓(52.86,0.55,1.05%)展终端,与三星、TCL、长虹、海美迪、华为等厂家合作,推出了电视一体机和机顶盒芒果嗨Q系列等等。这些都标志着牌照商的圈地运动愈演愈烈。 家电分析师梁振鹏认为,随着互联网电视从前几年的喧闹到如今的理性,虽然市场上依旧不缺土豪一掷千金的前赴后继,但是,牌照商的行为开始变得更有目的性,无论是加大和运营商的合作,规模之上求实利,还是拓展在公网市场的占有率,规模之上求覆盖,都是为了提升自己未来的竞争力,为谋求更多的话语权做准备。 向外租牌照到独家经营 由于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在该产业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内容优势,也让7家牌照商处于“皇帝女儿不愁嫁”的特殊地位。“对于业内而言,牌照商相当于拥有了行业的入场券,这也是拥有者在这一领域发展最突出的政策优势。这就像一个通行证,是很多民营企业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位机顶盒生产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因此,牌照商只要通过向外租赁牌照,就可以坐地收钱。湖南广电旗下芒果互联网电视事业部总经理成洪荣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确实有很多企业前来谈合作,希望可以租用牌照,这样芒果TV不需要任何努力,只要收钱就可以了。但作为产业链上的一级,其更需要全面地介入该市场。“芒果TV希望做的是,在未来可以看到,观众在看电视时去选择互联网电视,选择互联网电视的时候就选择芒果TVinside。” 近日广电总局扩大对互联网电视的服务,对于牌照拥有方而言,自然是个利好消息。之前只能在长沙、杭州、上海三地售卖的合法机顶盒可以得到更大范围的市场,这让其在与山寨机竞争中存在的不利地位可以发生逆转。巨大的市场蛋糕也给了牌照商从租赁方开始向独立经营进行转变。目前牌照商正通过以内容、平台加牌照的优势,开始大力收编互联网电视盒子厂家,通过更替平台轻松地实现自有终端的跨越式增长。 平台竞争剑指用户之争 有关专家表示,内容的差异化永远是抢占用户的第一要素。“得内容者得用户。”用户追随的是优质的内容而非平台本身。平台能为用户提供什么样的内容才是问题的关键。要想获得大规模的用户增长,平台必须在内容上做出更多努力,内容差异化将成为争夺用户的“杀手锏”。 成洪荣认为,湖南广电的优势在于节目制作和创新。新平台制作逐渐流行会降低有线网络的用户数,但用户对视频的需求一直在提升。因此,满足观众对内容聚合与差异化的需求以及网络传输与更新频率的体验需求,同步加强基于收视习惯的关联推荐等多种加强型服务,才能为平台树立起一个真正的内容、服务品牌和标识。 据了解,IPTV本身存在明显的天花板。像宽带用户数一个省也就六七百万,一年几亿元收入,对欲进入互联网电视的企业来讲是远远不够的,而OTT市场则面向全国,范围大得多。据悉,做电视行业的企业进入互联网后,往往都是与各地广电或电信合作,展开本省的IPTV业务,或者像视频网站,直接借助互联网优势开发互联网电视业务,而很多牌照商则选择双管齐下。 在整个行业重塑的过程中,无论是互联网企业、家电厂商还是牌照商,都在努力用自身优势稳固行业地位。“牌照商虽然有政策上的优势,但是牌照只是一张入场券。互联网电视产业开放的行业属性使得终端在平台选择上的话语权大大增加。在终端入口上成为最为专业和优质的互联网电视平台,需要精准的角色定位和自身平台的品牌影响力,这样才能在入口上取得最为广泛的合作,多种终端、多品牌合作才能形成聚合之势。”徐建文说。 名词解释 互联网电视牌照 国家广电总局于2009年8月14日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厂商如果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应当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目前电信企业和终端厂商都不具有合法提供电视节目内容的资质,电信只有提供业务和提供宽带的资质,电视机厂商、终端厂商只有生产和销售资质,所以必须由广电企业来提供节目内容和行使播控权,从而从源头上保证内容的可管可控。 目前取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单位有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浙江电视台和杭州广播电视台合资公司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芒果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以及中央人民电台7家。 [size=13.63636302947998px]相关导读:[size=13.63636302947998px][url=]ARM[/url][size=13.63636302947998px]学习资料汇总eepw.com.cn/news/listbylabel/label/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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