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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na_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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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路金江花园业主盼有关方面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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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3-9 08:44 | 只看该作者
居民楼做宾馆 从根本上就要禁止 他又没有相关手续 出了问题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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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5-3-9 11:5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幸好这次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我们业主一定要维权到底,不能等问题大了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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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3-9 13:17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物业确实很牛
办个房屋产权证 问业主多拿200元
办个土地证 再多拿200元
落滴硕雨 进出小区的门都要打赤脚趟过去
从2009年至今 丢失的摩托车电瓶车都不知道多少了
时不时的爆水管 还长时间修不好
装个太阳能热水器 还指定幸福泉
毫无管理  照样收你的物业管理费
这下搞大了吧
出来混 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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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3-9 14:2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这个小区的。。像楼上说的一样。落滴硕雨 进出小区的门都要打赤脚趟过去
从2009年至今 丢失的摩托车电瓶车都不知道多少了
小区的保安两个老头,从来不管事。。大门二十四小时敞开,摄像头没有
垃圾遍地,没人打扫,
小区杂草丛生,长的比人都高。。
这种小区物业收的比谁都贵。。
凭什么,,大家齐心。。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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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3-9 14:35 | 只看该作者
物业费收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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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3-10 19:47 | 只看该作者
物业就是要钱不干事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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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5-3-16 12:56 | 只看该作者
粉粉~~ 发表于 2015-3-9 14:27
我也是这个小区的。。像楼上说的一样。落滴硕雨 进出小区的门都要打赤脚趟过去
从2009年至今 丢失的摩托车 ...

不交物业费没有作用的,还是要我们业主主动出击,维护自己的权利!炒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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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3-17 23:5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5-3-17 23:57 编辑

   维权指南: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物权法》实施后,居民住宅一般情况下将不再允许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因此,对他人擅自将住宅改为商用导致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可以先向物业管理公司、政府房管、城管、环保等部门投诉,如果对方仍未停止侵害,可以按《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原本规划为“商住楼”的房产,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为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商住两用”的界定,并不是指整栋楼都可以“商住两用”,而是有明确的划分。因此,将住宅部分改为旅馆经营,属违规行为。

    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907246050  1890724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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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5-3-19 22:31 | 只看该作者
田律师 发表于 2015-3-17 23:53
维权指南: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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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3-20 10:1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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