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包子 于 2015-6-18 15:04 编辑
昨晚部门聚餐后回家,习惯性的拿起手机刷新朋友圈。铺天盖地而来的既不是隔壁李姨家最新款鞋子图片,也不是做微商的表姐每天必刷的形形色色时装美图,而是一条关于坚持判人贩子死刑的消息在朋友圈汹涌流动。 内容是:“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我是来自XX的承诺者,坚持人贩子死刑!”这个消息有不同变种,有的是图片,有的是文字,甚至还有“现代家庭”式的故事——叙述者以被拐卖儿童父母的口吻绘声绘色讲述女儿被拐,十年寻亲,终于找到被弄瞎眼睛街头讨饭的女儿,女儿却因备受残害不幸去世。
当时,当我看到这个故事时,情绪也瞬间就被人贩子的可恶和对受害家庭深深的同情所点燃。怒不可遏的手指一按,义愤填膺地也做出了“承诺”与转发。同时也在心里疑虑,6月17日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儿童保护日?直到今天早上微信突然收到一条在绿购网做电商的朋友发来的信息,内容是:”D,你有没有想过,你昨天在朋友圈里转发的那条关于坚持人贩子被判死刑的微信链接只是互联网营销的一种手段?也许你在帮他们捐钱呢?“我突然猛然一惊,赶紧翻找昨天转发的那条微信准备再仔细看看后,再做判断,却发现那条链接已被举报,点不开了。这才意识到朋友的猜测是事实。 点开百度搜索相关信息才知道,细心的网友早发现,在这条关于人贩子的消息页面最下方有一个推广链接:感谢某网站友情支持。点开此链接会跳转到某婚恋网站的注册页面,从此微信跳转过去的链接具有唯一性(方便网站统计)。 原来这无非是一次利用人们的同情心靠曝光率转化注册用户的案例,据相关统计,已有80余万人做出承诺。而某网站借次话题做出的调查,截至18日0时,近80%的被调查者赞成一律判死刑。真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大家也会忙着转发“酒后驾车一律死刑”,“公款吃喝一律死刑”,“教师体罚儿童一律死刑”呢? 最后希望大家在转发任何信息时都能冷静理智的做出判断,不要像我这样一时被愤怒烧昏了头。一起拒绝这种快餐式的解决问题方法,低端,廉价,不值钱。 或许,这一切只是一场网民情绪的扰动,像黄梅天阴晴不定,像股市红绿变幻,来无影去无踪,却给了我们这些无论转发者还是不转发者都留下了深深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