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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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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7 17:12 | 只看该作者
不了解情况  不清楚真伪,是无息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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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7 17:33 | 只看该作者
茄子炒辣椒 发表于 2015-8-6 08:33
我孩子马上也要上大学了,不知道能不能贷到款。不知道要哪些手续。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08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于今年6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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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8-7 17:35 | 只看该作者
茄子炒辣椒 发表于 2015-8-6 08:33
我孩子马上也要上大学了,不知道能不能贷到款。不知道要哪些手续。

申报材料 编辑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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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8-7 17:36 | 只看该作者
茄子炒辣椒 发表于 2015-8-6 08:32
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吧。

办理程序 编辑
  (一)贷款受理部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本合同所附回执是本合同项下重要凭证,特提醒各位同学,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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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8-7 17:38 | 只看该作者
注意事项 编辑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2)申请书不能涂改。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

  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3.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5.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6.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7.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8、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9、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10、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11、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

  备注:

  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

  2.各复印件应清晰。

  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

  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

  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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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8-7 17:38 | 只看该作者
风之云彩 发表于 2015-8-7 17:35
申报材料 编辑
   (一)贷款证明材料

太给力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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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8-9 11:3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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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8-10 08:23 | 只看该作者
风之云彩 发表于 2015-8-7 09:31
 (一)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 ...

你还是专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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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8-10 11:20 | 只看该作者
尘埃 发表于 2015-8-10 08:23
你还是专业呀!!!

百度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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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8-19 14:22 | 只看该作者
好政策,多宣传!愿莘莘学子都能圆自己的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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