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3044|回复: 4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曝光反映] 禁渔期电鱼 二人被刑拘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25 08: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禁渔期内,陆水湖办事处水浒城村2名渔民驾船使用电瓶捕鱼“顶风作案”,结果被陆水水库渔政站和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在陆水湖水浒城水域当场抓获。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在禁渔期非法捕捞,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时0时开始,我市进入了禁渔期。陆水水库渔政站加大巡查力度,进行日夜巡查。3月22日13时许,陆水水库渔政站和水上派出所执法人员在陆水湖水浒城村水域当场抓获徐某和徐某淼两人正在使用电鱼器(逆变器、电瓶)电击鱼,并在船上发现电击渔获物34.4斤,随即执法人员当场将船及违法渔具(电瓶、逆变器、鱼捞网等)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徐某和徐某淼两人在禁渔期内采取电击捕捞,严重破坏陆水湖鱼类繁衍环境,已涉嫌触犯刑律,GA机关已于年3月22日21时将徐某和徐某淼两人刑事拘留。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2 收起 理由
烽火连篇 + 2 关注中,本帖已推至赤壁热线网站首页。

查看全部评分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3-25 08: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过了无痕 于 2016-3-25 09:00 编辑

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水域从事渔业捕捞,禁止收购、贩卖、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违者,依法没收其渔具、渔获物,并给予相应的罚款;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不要以身示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6-3-25 08:54 | 只看该作者
                   电鱼的伙计该处罚,特别是禁湖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6-3-25 08:59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公民要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不要以身以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6-3-25 09:01 | 只看该作者
鲁家庄主 发表于 2016-3-25 08:59
作为一个公民要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不要以身以法。

谢谢庄主!还请多多宣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6-3-25 09: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鲁家庄主 于 2016-3-25 09:06 编辑
风过了无痕 发表于 2016-3-25 09:01
谢谢庄主!还请多多宣传!

库区禁渔,有利于生态平衡,陆水水库渔政站应该水陆并进,采取送达禁渔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当场宣讲等多形式宣传禁渔政策,并与渔民签订了《陆水湖禁渔期行为规则责任状》,为全面完成库区禁渔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6-3-25 09:06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开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3-25 09:17 | 只看该作者
禁渔期内,电鱼,法制观念未免太淡薄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6-3-25 10:2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3-25 10:3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顶风作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2-22 13:1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