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为根、效益为本、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提供安全、快捷、环保、舒适的城市公交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第一条 车辆服务设施完好,车厢内外整洁,整车技术性能符合国标GB7258-1997的规定,使用清洁能源,控制噪音、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车厢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妇、抱婴者”专座。 第二条 严格执行驾驶员、乘务员服务规范,使用文明用语,使用电子语音报站;车厢内悬挂驾乘人员上岗证及车牌号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按线行驶,按站停靠;行车时做到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到站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后起步。 第四条 总站悬挂“即发车号”,提前开门上客,按时发车;首班车不推迟,末班车不提前,首末班车时间在每块站牌上标明。 第五条 严格执行物价局核定票价,车厢内张贴线路票价表;如有多收费经查实,奖励投诉者5倍的票款。 第六条 为革命伤残军人、盲人、老年人、学生等法定享受优惠待遇者提供乘车优惠服务。 第七条 车厢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运行图等提示性与警示性标志或标识,倡导规范文明的乘车秩序。 第八条 车厢内张贴市交通局运政监督电话83228000、巴士集团服务监督电话83161116;乘客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每拖延一天,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5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