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网友提出宝贵意见,由于沟通交流和政策宣传不到位,引起一些误会。在此特回复如下:
一、根据《献血法》和咸宁市中心血站有关规定,对于择期手术患者用血动员其家属互助献血,而急危重症患者用血先行提供血液后再动员家属互助献血,以解决当前“用血荒”问题。直系亲属中有献血史者,提供《献血证》后可直接用血,出院后可报销等量血费。
二、血液不是商品,不能人造,也不是用钱就可以随意买卖。为了挽救人民生命,需大家奉献一份爱心,踊跃献血,如大家都不献血,血液从何而来?因此,在当前市民主动献血严重不足、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情况下,国家出台规定,对用血者动员其家属互助献血,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三、病情危不危险医师自有判断,真正属于危急重症患者,需用血,医师会在第一时间联系输血科提供,再动员家属互助献血。我们可以自豪的说一句,这么多年来,市人民医院没有发生一次因血液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患者救治事件。
四、也借此机会呼吁社会各界:无偿献血、无尚光荣、功德无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赤壁市人民医院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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