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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夫人杨绛今日凌晨去世 享年10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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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5-25 17: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25日凌晨,著名女作家、文学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钱锺书夫人杨绛在北京协和医院病逝,享年105岁。


杨绛:我只求比钟书多活一年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的人生到上路已走到了尽头。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作“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


1、爱情故事
      我第一次和钱钟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他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见面后老钱开始给我写信,约我到工字厅相会。见面时,他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而我则紧张的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于是便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in love了。
       1933年秋的一天,我给钟书寄了一封信,不巧被其父钱基博老先生看到了,老先生招呼也不打就擅自拆阅。后来钟书跟我说,老先生看到信后,对我大加赞赏。因为我在信中对老钱说:“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阻碍。”老先生边看边赞:“真是聪明人语。”
      1935年春,老钱庚子赔款公费留学资格,那时候我还没有毕业,但是考虑到老钱这位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从小生活在优裕的家庭环境中,被娇养惯了,除了读书之外,其它生活琐事一概不关心,尤其是不善于生活自理,处处得有人照顾。侍候他。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跟他完婚一起去英国。
多年前,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概括最理想的婚姻:“我遇见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我把它念给钟书听,他当即回说,“我和他一样”,我说,“我也一样”。

2、丈夫钱钟书
      钟书常自叹“拙手笨脚”。我只知道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儿那样一把抓。我并不知道其他方面他是怎样的笨,怎样的拙。
      1972年的早春,我们从干校回北京不久,北京开始用煤气罐代替蜂窝煤。早起,钟书照常端上早饭,还有他爱吃的猪油年糕,满面得色。我称赞他能蒸年糕,他也不说什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儿。我吃着吃着,忽然诧异说:“谁给你点的火呀?”(因为平时我晚上把煤炉封上,他早上打开火门,炉子就旺了,这一次不是)钟书等着我问呢,他得意说:“我会划火柴了”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为的是做早饭。
      “文革”期间,某天忽然有部门通知去参加国宴。钟书说:“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哈!”那人说:“这是江青统治点名要你去得!”钟书则说:“哈!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那人于是说:“那么,我可不可以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钟书很直接:“不!不!不!我身体很好,你看,身体很好!哈!我很忙,我不去!”于是一直没有出门。
有位外国学者读了钟书的《围城》后赞叹不已,打电话说要见他。钟书在电话里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很好,何必一定要去找下这个鸡蛋的鸡呢?”
      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近邻林徽因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指定的。”
在牛津,我怀上孩子了。成了家的人一般都盼个孩子,我们也不例外。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女儿,又像钟书,不知是何模样,很费想象。我们的女儿确实像钟书,不过,这是后话了。
      在我住院期间,钟书只一个人过日子,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我说,“不要紧,我会洗。”
“墨水呀!”
“墨水也能洗。”
      他就放心回去。然后他有做坏事了,把台灯砸了。我问明是怎样的灯,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下一次他又满面愁虑,说是把门轴弄坏了,门轴两头的门球脱落了一个,门不能关了。我说:“不要紧,我会修。”他又放心回去。
      他感激之余,对我说的“不要紧”深信不疑。我住产院时他做的种种“坏事”,我回寓后,真的全部修好。
      钟书叫了汽车接妻女出院,回到寓所。他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瓣,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我吃。钱家的人若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3、我们仨
      钟书曾逗阿媛玩,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媛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媛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媛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每天临睡前钟书都在阿媛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簸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钟书曾经很认真的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媛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媛呢。”提倡一对父母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我们在牛津时,钟书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花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人家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残,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一九九七年,阿媛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三人就此失散了。就这么轻易失散了。“时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现在只剩下了我一人。我清醒的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

4、独留人世间
        我是在父亲的引导下开始迷恋读书的,无论是中英文的都拿来啃,慢慢地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一次父亲问我:“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我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呢?”我答:“一星期都白活了。”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我早年翻译英国诗人兰德的诗句。
      钟书病房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钟书走时,一眼未合好,我附到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媒体说我内心沉稳和强大。其实,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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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25 18:1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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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5-25 18:1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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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5-25 18:5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大师也有可爱的一面,帮猫打架那段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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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25 18:5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爷爷奶奶,爷爷一辈子都在教书、看书,不擅人情世故和生活琐事,奶奶就这样照顾着爷爷直到终老。奶奶每次提起爷爷都会流泪,说起爷爷的好。这种人去楼空的离别之痛是文字表达不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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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25 20:2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向杨奶奶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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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25 22:0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杨奶奶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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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25 22:0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先生,您走了,其实我伤而不哀,就如您写《我们仨》。是的,得知您今天仙游,我读了不少书,也会继续读下去,思来想去,您是前辈才女,我就以“读书”这个话题向您请益,不敢言壮行,权当给您西去的路上添只言片语,那怕只稍减您一点点西行的寂寞,晚辈就心满意足了。
漫谈读书:
         有句老话,叫“男怕选错行,女怕选错郎”。
         当然,这是从前。现在不怕了。选错行可以改行,选错郎也可以离婚么!不过,改行毕竟费事,离婚也很麻烦。能不改不离,最好。
        读书也一样。
        读书当然不等于娶妻嫁人,非得“从一而终”,一辈子厮守不可。换一种书或一类书来读,也不像离婚改行那么困难,更没有什么道德问题。但这决不等于说读什么书是无所谓的。书的意义,有时比配偶还重要。因为一个人一旦养成了读书的习惯,往往就终身爱读甚至只读某一类书。这些书会影响他一辈子,甚至决定他走什么样的道路,有什么样的思想等等。
        即便书不等于偶,至少也近于友吧?读什么书,也就是交什么人。古人云:“不知其人而视其友”。依我看,也无妨说“不知其人而视其书”。如果架上多为有思想有品位有分量的著作,自然“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相反,如果终日里尽读些不三不四的玩意,则其人也难免会有些不三不四。不是说他人品一定不好,至少其品位就很可疑。
   人总是愿意有些品位的。提高修养和品位,也是不少人读书的目的和动机之一。
  这就要有所选择。
         选择也不易。谁来选,怎么选,都是问题。
         那么,自己来选又如何?也很困难。一个人,如果从来就没读过书的,他怎么知道该挑哪类书、哪种书、哪本书?要想学会选择,而且选得不离谱,除非他读过很多。
         其实答案也就在这里:要学会选书,必先多读书。观千剑而后识器。判断力和鉴赏力都是从实践中产生出来的,读书也不例外。因此,初读书时,最好什么书都读,就像结婚之前先广交朋友,然后再从容选择一样。不要才见了一个,便忙不迭地“定了终身”。树木后面是森林。一叶障目尚且不可,如果那“叶”还是败叶,岂不更糟?
         书读得多了,就有了选择。这倒不是说从此就只读一种书或一类书了。周国平先生说:“读书犹如交友,再情投意合的朋友,在一块耽得太久也会腻味的”(《人与书之间》)。其实岂止是会腻味,只怕还会造成思想的偏颇和心胸的狭窄,大非所宜。所谓“有了选择”,只不过是有了品位;所谓“有了品位”,也不是说从此只读“雅”的,不读“俗”的,而是说有了判断力和鉴赏力,知道好歹了。好歹和通常所谓雅俗不一回事。自命风雅者,往往其实是“恶俗”;向为专家学者流不屑一顾的“俗物”,却没准反倒“大雅”。是雅是俗,全看你有没有品位。没有品位,便是《浮士德》或《红楼梦》,也能让他讲得俗不可耐。
         品位只能来自阅读的经验。读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好歹。这就要博览群书。而且那“博览群书”的“博”,还不仅是数量的“多”,更是品种的“杂”。朱光潜先生说:“你玩索的作品愈多,种类愈复杂,风格愈纷歧,你的比较资料愈丰富,透视愈正确,你的鉴别力也就愈可靠”(《文学的趣味》)。所以,终身只读一种书或一类书是不妥的(哪怕这些书确实品位高雅)。它虽然能造成品位的纯正,却也难免趣味的偏狭。
         倘若无此可能,恐怕也只好挑那公认的经典名著来读。读经典名著,虽然没准会读成个“书呆子”,却肯定不会读成个“二皮脸”。此外,年轻人多读点古书,老年人多读点新书,也是办法之一。
         或许有人要问,如果我读了一辈子书,觉得读什么都好,并没有什么“最”喜欢或“最”合适的,又将如之何呢?当真这样,我就要说,你作了最好的选择。你想,一个人,一生中时时有爱情,处处有朋友,岂非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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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25 22:4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宋楚风 发表于 2016-5-25 22:02
先生,您走了,其实我伤而不哀,就如您写《我们仨》。是的,得知您今天仙游,我读了不少书,也会继续读下去 ...

你是我微信好友宋楚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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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25 23:2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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