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公用事业附加费(简称电力附加费)主要用于城市规划区的照明设施电费和日常维护开支,是地方公用事业附加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生产生活,然而收支管理中问题较多,亟须规范.
电力附加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资金征管主体不分,权责不明确;
照明设施管理主体资格不合法,没有明确事业法人经营主体,很少与地方政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照明设施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执行中随意性较大;
照明设施管理部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足,与公共设施监督部门之间脱节;
应急制度不健全,故障处理不到位;
照明设施陈旧,财政保障不够,管理部门更新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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