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赤壁山人 于 2016-6-30 14:40 编辑
我很奇怪你的理解和逻辑能力,我的原贴开始哪里定性流星是自己操作失误的?感同身受好不好。还什么有罪推定,这是中国司法体制的特点。
流星盗号帖你看了其的愤怒程度没有?如果没有,你可要求我上截图再来谈一谈什么有罪推定。流星发帖就已经定案有人无耻的盗号来污蔑他了,其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有罪推定,我只不过是从人性、理性、发帖习惯等角度来推断一个对手处心积虑来害流星,抓住了机会会这么轻描淡写吗?有性价比吗?犯罪心理学是造成冤错案的原因吗?真是服了你的思维判断能力,中性、客观点好不好?
比较倾向手机旁落或登录同一号?你这不是你自己前面反驳的有罪推定吗?哈哈信邪?人性的犯罪心理学的分析叫有罪推定,没有任何证据(何况简出声明中手机就在流星身边,你还能不能再搞笑点)说明手机旁落或登录同一号这就不叫有罪推定。
还有一审技术鉴定、二审技术鉴定都已出台,能不能不要鸭子死了嘴巴硬。说了你别生气,如果你只这智商,还是不要跟帖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