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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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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做活动,工商部门有何权利不允许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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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6-8-1 08:27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涉及隐私的拍照,公民应该有这个权利。在公共场合,任何公民都有拍照,录相的权利。比如你走在马路上,我把你拍下来,虽然我们素不相识,这个应该是允许的,但你不能把人家的相片用在任何商业地方,比如做成杂志封面,甚至是黄色广告。这就犯以法了。
还有,若别人走在马路上,你拍她(他)被发现了,人家问你拍什么?不要拍了,你得解释清楚并停止拍摄。这就好比,你一直盯着陌生人看,人家会很反感的。别人哪天也这样看你,你是不是觉得别人不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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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16-8-1 09:28 | 只看该作者
对GA部门的规定,适用于所有人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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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16-8-1 18:0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是我直接跟你来真实视频,发到网上去,我才不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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