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头嗅着吊坠在胸前的白兰花,眼前却浮现去年夏天的午后阳光。
我曾长久的伫立在台风过境的福永码头,声嘶力竭的呐喊,雨水和泪水混合,光脚在海堤上奔跑。
裙子湿透了,笑容却极为诚恳的留在镜头里。
我年轻,张扬,无所顾忌的青春,终于随着夏天的过去一并走远。
更久之前的岁月,在没完没了的轰鸣的六月台风天里蜗居在床上看《情人》,无数人推崇的杜拉斯,少有人在意她外表坚强的背后是怎样的寥落,擅长爱情的人往往心藏悲剧,心被梦无端焦灼。
再后来的七月,卷发变直发,三寸高跟鞋上脚,柔软的心瞬间被高高架空。
迁徙只是午后小憩的白日梦。
谁都清楚随心流浪与现世安稳之间的代价。
我柔弱的屈服于现实,却练就一身铜皮铁骨,百毒不侵。
那些和几个人蹲马路牙子上肆意的抽烟喝酒吃烤串,吼着《假行僧》砸啤酒瓶儿的夜,已经遥远的看不清楚来路迢迢。
偶尔,会一个人躺在地板上喝酒,抽烟,看电影,看到熟悉的情节眼前会蒙上泪水。情不自禁的哀悼青春。
其实我对他向来不待见,倒尤为感怀他称年轻女孩为姑娘时的发音语调,以及瞬间滑过眼角的疼惜。后来剩下我一个人满眼清冷的唱着《洛丽塔》,我追求完美却要生生的面对一镜裂痕。
我放肆的笑着说“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伤”,但没有人知道我其实根本就不愿意离开。
那晚,我又看见嘉士伯冰纯的瓶子,想起年少轻狂的岁月,心里怅惘了很久。
我终于,就这样长大。
今夜,我写字不是跟随文学,而是一种排解,不是排解毫无节制的忧郁,而是排解那些来自生活本身的压力,对爱已没有任何幻想和期待,过去的人如同散在空气里的灰烬。
时光荏苒,偶尔叹息多少朋友逐渐离场。
却未曾发现自己早已站在出口的过道上。
可是,我没来由的始终喜欢那些循迹于青春深处,颓而不废的女子,听她们说话,看他们写字。
深夜,亮一盏灯,把手摊开,放在笔记本黑色的键盘上,就像几年前搭在琴桥上一样。
响晴白昼的角落,我难以想出温情的对白。
每天匆匆入睡,懒于怀旧。
却记得某日窄巷的吧里,抱着吉他的男孩反复的低呤:“姑娘,我就要回到老地方。”
却仅仅是,记得而已。别无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