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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oqiao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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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孩出生证明不能是第三方姓氏的问题及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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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22:53 | 只看该作者
藏龙 发表于 2017-5-18 06:47
一、公民有姓名权,医院违法了。  二、没有上学之前派出所改名很简单,带上出生证、户口本、夫妻二人身份证 ...

谢谢,我明天去派出所问问,看可不可以这样,像你说的医院既然违法,为什么又堂而皇之的下发文件各医院,老百信不懂这类似的法,我觉得正常,但身为这个方面的行家也不懂?制定这个文件的人也不懂?还是无视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也许妇幼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规则的监管者,所以就没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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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23:05 | 只看该作者
藏龙 发表于 2017-5-18 06:47
一、公民有姓名权,医院违法了。  二、没有上学之前派出所改名很简单,带上出生证、户口本、夫妻二人身份证 ...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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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23:08 | 只看该作者
藏龙 发表于 2017-5-18 06:47
一、公民有姓名权,医院违法了。  二、没有上学之前派出所改名很简单,带上出生证、户口本、夫妻二人身份证 ...

医院既然是违法了,他们的文件是怎么批下来的??法盲??最后苦的是我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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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23:09 | 只看该作者
藏龙 发表于 2017-5-18 06:47
一、公民有姓名权,医院违法了。  二、没有上学之前派出所改名很简单,带上出生证、户口本、夫妻二人身份证 ...

医院既然是违法了,他们的文件是怎么批下来的??法盲??最后苦的是我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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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08:3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感觉是不鼓励跟隔壁老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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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09:03 | 只看该作者
我国首部民法领域立法解释明确:三种情形子女可不随父母姓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来源: 新华网 2014年11月1日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王思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三种情形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解释指出,公民行使姓名权属于民事活动,既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此前就解释草案向大会作说明时表示,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
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等三种情形。
根据解释,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民法领域的法律作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对某一法律规范进行解释,与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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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09:0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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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3: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ygeiaplus 于 2017-5-19 21:24 编辑

从16楼的法律解释而言。医院开具出生证明,要求随父姓或随母姓,并不违法或剥夺公民的姓名权。而是说姓名的权利要求走合理的渠道。公民的法定名称依据的是户籍和身份证。(16楼的法律解释是法制办出的,约束单位是公安,司法部门,对卫生部门是没有约束力的)
出生证明主要是婴幼儿出生状态信息的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的机构要核验出生婴儿的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
若双方父母资料完全,户籍部门就会登记户籍(随父或随母登记户籍)。
若是单亲(母亲),户籍部门也会登记,但有可能涉及计生委的处罚问题(非婚生子女)。
若是登记第三方,就像此前说的,小孩第三方姓名(小孩不随父姓,户籍登记在父亲名下,上户时公安部门就会要求提供亲子证明或收养证明。像你目前想小孩随爷爷姓,你必须提供小孩爷爷与小孩爸爸的关系证明(亲子或收养)及合理的理由,然后到司法所办理公证。否则,医院凭什么就能听你用口讲,说登记就登记第三方的姓氏呢?


楼主想小孩起小孩爷爷名字,只能通过正当的公安机关的变更就行了。公安机关又不是不给你变更。
变更的过程都是有记录的,会有法律效应的。而且在公安机关做变更是耗费时间最少,成本最低,最具法律效应的。
何必在出生证明上找医院纠结了。出生证明没有变更记录,没有对应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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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21:4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都是这样的,不要稀奇了。如果你在事业单位待一段时间就会明白了,谁会去担责任?能推就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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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7-5-20 10:08 | 只看该作者
肯定可以,只是要麻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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