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次说一下个人看法,不见得对,仅为个人观点。《“叫花子搁不得讨米的”》是“原创文学”版“推荐”的一篇好文章,可以说上一篇好文学作品。一个好作品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再现或是复制,而是向人们表达你提升或提炼的思想或是精神。这篇文章写得好,很多网友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此,我不再赘述了。我恰恰认为此文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而是和吃瓜群众一样随声附和,并把群众的比喻作为文章标题给予重视;再者,在弘扬正气上不够,除了民警外,看不到什么正气。
我就引用文章中的称谓“老妇人”、“老婆婆”吧,我是认为老妇人是有理并同情她的。凡事都要讲规矩讲规则,做生意更要讲规矩,要讲先来后到,生意上最怕戗行杀价。我们想一下,如果那个老妇人是靠从菜贩子手上进货营生的,是不能亏本卖的,本想指望在天黑前把菜卖完,谁知突然旁边来了一个从自家菜地里弄来新鲜菜并可以卖低价的老婆婆,这样一来,这个老妇人的菜还卖得出去吗?如果你自己碰到这种尴尬的场面,也是会要那个老婆婆到别处去卖的,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所以,理在老妇人一边。一个有主见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的高明作者是能看清这一点的,而不是用群众的话比之为“叫花子搁不得讨米的”各打五十大板,统统都不对,老妇人更不对。
总之,社会需要规矩,需要正气,这就是我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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