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发言:2017年7月18日9时许发生在清兴花园的吴某等四人手持砍刀寻衅滋事案和吴某清雇佣挖机故意损毁财物案,经公安机关快速侦查,已依法作出初步处理。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下步处理结果待相关物价、司法鉴定结论出来后,还将对案件性质、处理意见作最终定论。针对部分网友对该案目前处理意见的一些疑问之处,公安机关有必要在此做出相关法律解释和法制宣传。
1、关于吴某清故意损毁财物案
本案的发生是因一起土地产权纠纷引发,涉案当事人吴某清与汪某民因一块土地产权纠纷,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分别于2016年、2017年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本应在法律规范内理性解决的纠纷,但开发商吴某清以影响清兴花园小区居民进出通道为由,擅自雇佣挖机将汪某民的简易平房(汪某民将简易平房出租他人开小卖部)损毁。(损毁价值待鉴定)。在双方土地产权纠纷法院未判决前,简易平房不管是合法建筑还是违章建筑,吴某清均无权对汪某民简易平房损毁。即便是违章建筑,私自拆除也违法。违章建筑物本身是物的一种,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认定、要求拆除之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物权法上的某些权利。
2、关于吴某等四人寻衅滋事案
在吴某清一方雇佣挖机非法铲坏汪某民家简易平房后,汪某民发泄情绪,逞强斗狠,打电话给外甥吴某(吸毒人员,2013年、2015年二次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吴某又邀约3名社会人员迅速开车赶到现场,从车上取出砍刀等,每人手持一把30CM至130CM左右不等的砍刀,气焰嚣张地砸坏挖机挡风玻璃,同时手持砍刀追打、吓唬对方现场人员。受到汪某民制止后,4人迅速开车逃离现场。简易平房就在陆水湖大道清兴小区门口,案发地紧临新街口、众城国际等街面,系我市繁华热闹地段,上述挥刀砍砸场面,引发来往路人围观,引发多人聚集,不明真相群众拍摄手机视频,经微信等网络平台社会上广泛传播,造成极为恶劣社会影响。维权不能违法,汪某民一方在与开发商发生冲突,自己利益遭到损害时,藐视国家法律,以违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自我救济。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吴某等4 人系社会人员,与土地权属纠纷无利益关系,下车即砍,砍后即跑。他们的持刀肆意挥砍,是一群目无法纪的社会闲散人员公然挑战公权力,肆意砍砸,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
3、“7.18”事件的影响
此次事件发生地,离市委市政府不远,在我市繁华中心街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持械挥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这种在大庭广众之下,一方公然损毁他人财物,一方公然持刀砸砍,公然挑衅社会,是对国家权力的公然挑衅,是对公安职权行为的公然挑衅,是对国家法制的粗暴践踏,涉案双方均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4、公安机关态度坚决
双方的行为均破坏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忽视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态度。双方当事人虽已进行初步处理,公安机关仍将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依据事件调查进展和相关物价鉴定结论,进一步依法严格给予处理。该事件也值得我们深思,矛盾化解和社会秩序稳定需要全市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和维护,赤壁市公安局将会全力以赴为赤壁市的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全面治安保障。
5、网上言论请客观理性
“7.18”事件也让我们看到网络传播的迅猛,对民众来说,也应该在这起事件中保持理性态度,不造谣、不传谣,在公众场合学会对自己言行负责,倡导规范网络言行。公安机关也将加强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通过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等手段打击肆意造谣、传谣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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