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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赤壁花卉种植户 于 2017-7-21 10:45 编辑
2016年秋冬季节 罗县村相关工程渣土存放我种植的姜花田上,并且毁掉田埂 我发现后 要求移除 村书记答应了,(因为水田存放的是上一块村里征用地挖起来的是姜花种根与部分盆栽姜花, 与莲花一样冬季地面上枯萎 ,土压在上面到春天及时移除对作物并没有危害),今年春天我提醒村里及时移除的时候 他们变了 说他们已经从农户那里购买了此土地,你以前与村里订的合同到期 为由不移除。。并且说我一直没有付田的租金等等。拒绝移除。。我拿出与农户的合同 和已经付了的租金收条 后 他们又以合同不规范 与农户的合同无效拒绝。。并且说合同签订以前的租金没有付 ,,抵以前的租金(我一外地人 以前你们的土地我没有义务提供是谁种植的吧)
经过8次上访 几个接待上访的人员虽然非常好 态度很好 但是 他们说的很清楚 他们只有转达 给领导督办,但自己也没有权去具体管。。每次度记录下来 ,,(其中18 号19号温度特别高 还叫进里面纳凉注意高温。在此 特别感谢。。。)
最后转为欧镇长 对方叫我去法院起诉 。。我们准备好了材料 去了赤壁市人民法院多多次 ,但他们叫我们找镇里 镇里叫找法院,。。就这样循环中。。前天我发现村里又在我种植的姜花地里存放土 与搭脚手架 。。(附图片)
现在我强烈要求 政府出面 制止再次毁苗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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