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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赤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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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赤壁交警快速破获一起醉驾致人死亡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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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07:3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说家属去圆通公司闹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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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09:05 | 只看该作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规定,邵某可能要判七年以上的徒刑。
     法律服务热线:0715-5261918    1587201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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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09:3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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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14:0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依法行道 发表于 2017-9-2 09:05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

还有个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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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15:1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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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17:13 | 只看该作者
这是重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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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0:10 | 只看该作者
忠于 发表于 2017-9-1 16:52
这种人最好关个二十几年

应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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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0:2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一罪,明知伤人逃逸放任伤者不管致其死亡足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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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1:4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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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 22:1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隔壁的邻居,头全部摔破了,可怜了,40多岁,明早下葬,两个孩子的妈妈,一个读初中,一个读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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