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督查组奔赴湖北,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突击暗访、热线电话督促等方式,督查组对地方一批政策不落实、改革不深入、进展不平衡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武汉的过桥费问题,正是当时督查组关注的重点之一。督查行动开展后,督查组首次设立了热线电话,欢迎广大群众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难、涉企乱收费、民间投资门槛高、创新创业政策不落实、民生保障不到位等方面反映问题线索,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公告中提到,国务院督查组将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
说到做到。“过一次桥收费8块,有法律依据吗?”“6年收费54.92亿元,仅偿付贷款本息37.88亿元,运行维护的成本是否太高?”针对电话热线里群众反映的路桥ETC收费问题,国务院第十一督查组专门约见武汉市政府有关负责人。
督查组关注的这个问题,正中要害。由于特殊的地理特征,使得跨江交通成为武汉内部交通的重点。市内交通“过路费”历经计次收费、年票制,在2011年7月开始采用ETC计次收费。
车辆每次通行需要缴纳8元,经常过桥的车主可选择交年费,年费是将六桥一隧进行“捆绑销售”。对于收费的法律依据,市民的质疑一直没有停止。当年7月15日,也就是武汉市正式实施ETC计次收费之后两个星期,央视朝闻天下《关注武汉过江之困》报道就曝光过武汉市强制安装ETC实施捆绑收费的问题。不暴光肯定还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