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把工作职责与道德搞混乱了好吗?
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工作职责。
弄丢病患财务本身就是要赔偿的。
医生开错药,病患买单的事情,怎么没见医生主动承担责任了?
见过一个医生给患者开错药,结果医生自己又发现了,赶紧给患者打电话,要患者不要服用,但开错的药患者确无法退。
这个还算好。
有的医生开错药,病患发现了还有不承认的呢?
在此案例中,患者找医院协调 医院不买账,最后警察出面,才赔付的财物损失。
在法律讲是医院管理失误造成的,是应该医院赔偿,但医院把赔偿责任转给了医生。
后续的新闻报道是医院承认管理失误,把钱款补给了医生。
现在有些问题是在转移矛盾。
比如。
老师认为工资低,那老师可以找学校谈判工资啊?
结果了,老师就利用补课敲诈学生了。
医患关系不就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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