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服务态度的问题。我们对您反映的情况核实后给予了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心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处罚。下阶段,我们还将加强服务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的专项教育。 2.关于缺苗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我市一类疫苗由湖北省疾控中心按分配计划分发给咸宁市疾控中心,然后由咸宁市疾控中心按分配计划下发给我市疾控中心,我市疾控中心按照各乡镇和接种门诊的使用计划分发到全市各接种单位。因省级疫苗供应紧缺导致了我市偶尔会出现应种对象无疫苗接种的现象,尤其是脊髓灰质炎疫苗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经常会出现缺苗的情况。城北疾控所是我中心为方便群众就近接种而设立的一个分站,城北分站的疫苗是疾控中心按计划分发的,所以会出现分站的疫苗用完而中心本部还有的情况。 3.关于建议接种二类疫苗的问题。目前我国监管的疫苗分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国家统一采购分配,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的疫苗。二类疫苗是由公民自费,本着“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自愿接种的疫苗。某些二类疫苗是可以替代一类疫苗的,但二类疫苗的接种必须事前告知公民,公民拥有自主选择是否接种的权利。也就是说我们有义务是向您推荐接种二类疫苗,但最终的选择权利在于您自己。 若还有疑问,您可与我中心(0715-5222686)联系咨询。同时,也希望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