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赤马港派出所抓获盗窃嫌疑人汪某,破获利用微信盗窃财物案1起。
2月18日(大年初三)14时许,赤马港派出所接罗某报案称,其银行卡内的钱被人通过微信盗刷。经询问:2月17日晚10时许,罗某乘坐出租车回到赤马港营里二巷家中后,发现手机丢失,第二天上午用新手机登录微信,发现微信钱包和绑定的银行卡内11380元被转走。接报案后,赤马港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民警,放弃休假开展侦查工作。民警通过对被盗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发现被盗的11380元被分多次转进了同一个微信帐号。民警顺线侦查,经过进一步工作,获取了该微信持有人汪某(男,30岁,赤壁市赤马港人,出租车司机)的身份信息,经分析,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2日下午,民警在汪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汪某交代:2月17日晚,其开出租车营运过程中,捡到受害人罗某遗失在其车上的手机,发现手机没有开机密码,并尝试出了该手机上微信的支付密码,便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将微信钱包里的1880元和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的9500元转到了自已的微信钱包中。
目前,汪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手机和被盗资金已追回发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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