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交警大队赤马港中队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许,赤马港中队民警在赤壁大道黄龙路口执勤时,对一辆车号为鄂L65362蓝色北京牌自卸低速货车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时,他所出示的驾驶证显示的字体与平时车管所打印的驾驶证字体有明显不同。民警怀疑此人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随后,将此人带回中队进一步调查核实。 民警通过公安交管平台对其驾驶证及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比对,显示驾驶证持有人杨某没有驾驶证记录,此驾驶证涉嫌伪造。经询问,驾驶员杨某本人没有办理驾驶证,并对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杨某原想可蒙混过关,心存侥幸,岂料难逃公安交警法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因使用伪造机动车辆驾驶证,及未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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