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多次警告,由于你拒不配合,我们将进行破窗。”向车内男子再三提醒后,执勤民警采取强制措施,破窗执法。 4月18日晚,交警大队在市沿河大道设卡整治酒驾违法行为。20时40分,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向卡点驶来,拦停后男子紧闭车窗,拒不配合交警工作。经民警多次命令驾驶员配合检查未果后,为防止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强制破窗,将副驾驶一侧的车窗玻璃砸破,并将驾驶员控制,强制带至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测试,驾驶员方某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网上查询该驾驶人信息,发现该驾驶员方某在2015年2月6日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对其阻碍执行公务、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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