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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兵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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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7 15:49 | 只看该作者
生前未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次序继承。既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里应该是需要继承公证 两位老人的死亡证明 等等吧。。具体不清楚了 。 反正 公证是必须的。即便是生前立了遗嘱,没有公证的情况下,也可以视作无效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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