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身份证到手机专卖店就能免费领手机,这是最近我市官塘驿镇出现的新骗局。2018年3月,嫌疑人孟某与周某华商议,以免费领取手机为诱饵,欺骗受害人前往官塘驿街道某移动营业厅办理相关业务,用以盗取受害人身份信息,随后利用该身份信息办理网络贷款来获益。通过此种诈骗手段,两名嫌疑人前后共获违法所得13000余元。
3月19日,嫌疑人周某华(男,43岁,官塘驿人)将受害人周某骗至官塘驿镇某手机专卖店,在店内另一名嫌疑人孟某(男,30岁,官塘驿人)以免费领取手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近期照片为由,盗取周某个人信息在网贷平台上申请10000元贷款。申请成功后,购买杂牌手机一部交给受害人周某,贷款下放后,网贷平台扣除手续费及购买手机所需费用1500余元,最终嫌疑人孟某与周某华共分违法所得8000余元。3月20日,嫌疑人孟、周二人又以同种手段骗取另一名受害人贷款所得5000余元。6月28日,受害人周某收到网贷公司催款单后才知被骗,于是报警。接报后,官塘驿派出所迅速将嫌疑人孟某、周某华传唤至所接受讯问,孟、周二人对诈骗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孟某、周某华以涉嫌诈骗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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