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与昆山的完全不同好吧, 拿刀的被打在先,刀拿在手上又没有砍到人,别人跑了。
结果呢,刀被没收,人被拘留,白白被打,而打人的仅仅是罚了点钱,明显是警方处理不公正。
第一,刀具肯定是要没收的。
第二,如果要拘留持刀者,先动手打人者更应该拘留。
第三,先动手打人是事件升级的主要原因,被打者迫不得已转身回去拿工艺刀,拿刀在此时正当防卫的应急反应,刀没有砍到人,不存在防卫生过当,更何况出事地点还在被打者家门口,打人者叫上门滋事。
第四,没有看到打人者处罚金额是多少,这种处罚不能只是象征性的,要罚到他肉痛,要让人们知道,打人是要付出高额成本的。
第五,被打者没有做相当医疗签定,如果有内伤怎么办?而打人者没有主动道歉,没有认识到其行为 对社会的危害性。
第六,该案件的处理方式给人们的感觉是,先打人没事的,事后出点钱就可以了。
我是就事论事,觉得警方处理方式不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