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我们一直跟他说骑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走,遵守交通规则,不为别的,为自己安全着想,安全大于天,而且电动车也是小巧型的,类似自行车样式的,也不安遮阳蓬,我父亲也认同。可是上个月,我父亲在财政局对面的非机动车道慢骑,在一路口被一妇女骑电动车从人行道冲过来撞倒,后脑勺、手缝了几针,花了小一千块,肇事妇女逃逸,报警后JC说找不到,最后不了了之,自认倒霉,家里人都吓得不轻,我从武汉赶回赤壁。就算自己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但不遵守的人太多了,横冲直撞,撞了就跑。以前我一直认为,电、三、摩只要遵守交规,有它的方便性,有它的合法行驶权,但这次事故后,我也支持从严整治或取缔,没素质、不遵交规的人太多了,而官方对这类也没有什么管理措施,让遵守交规的少数人反而受到伤害而得不到保护,干脆都别骑了,我父亲的电动车家里人也不让他骑了,一直锁着在,防不胜防,我躲还不行么? 本帖最后由 老不同学 于 2018-10-10 09: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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