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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寒露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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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物业放出来的公告,各位论坛朋友觉得合理吧,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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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9 14:2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常在江边走 发表于 2018-11-18 13:31
依照今年出台的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占有地上公共道路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只能由业委会收 ...

业委会可以收费,物业也可收,收费的目的是降低小区业主交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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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11:0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好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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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11:21 | 只看该作者
物权法规定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产权由开发商与购房者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确定其产权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其产权属于购房者共有。

很明白,看下合同,你有没有购买或者开发商赠送给你。没有,你的确没有权利停车,要停车就要出钱很正常的,若你购买了,物业还要收钱?那就有点不合理了,物业费难道就是让你坐在那里守个门吗?若是这样,那小区任何事情都可以收费,你割个草也可以每月收个几拾,你给小区里每只狗编个牌子也要收个狗的管理费,名目多得很。

小区公共道路及没有明确产权的公共车位,属于业主共同所有,谁都可以停车,不能谁交了钱就给谁停,表面上看很公平,其实是变相的把别人的东西拿来出租(售),公共车位,所有业主都有份,是谁给你物业的权力拿来出租,你经过业主们同意了吗?

那你说你没有出租任何车位,你只是收取管理费,就是让大家停好车,不能乱停,那么这个问题又绕回来了,上面说了,这是物业本来应该做的事情,如果大家交了物业费,舍都不管,那还交物业费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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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16:14 | 只看该作者
想钱想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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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1 23:19 | 只看该作者
草泥马—— 一个 六县城市这收费标准和北京城区标准一样啊 ! 记住 你永远是那只羊!  瘦羊也熬出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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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1:0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不要物业公司了夹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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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08:14 | 只看该作者
看看有没有算公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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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2 14:17 | 只看该作者
13亿人口,如果有10亿人买了车,需要 10亿个停车位,想想好几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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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4 01:27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地面不应该收费,地下可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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