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真的有能力做出科目选择吗?难道高考是一项鼓励兴趣、欢迎试错的制度设计吗?在尊重学生的兴趣和自主权的名义下,高考几乎忘记了自身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根本定位。科目选考的放权违背了教育规律,沦为得不偿失的纵容。根据人的身心发展,每一个教育阶段都有不同的发展目标。
高中阶段是全科教育,在全科学习中学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科目倾向,但不至于像大学那样进入分科学习的专业化轨道。起初,这种能力和心智结构特征的倾向是模糊的,有待检验的,所谓兴趣是架空的、稍纵即逝的。如果不充分地开展学习和考试,根本谈不上兴趣、特长。高中三年的学习以及高考都是学生逐步把握自身才性的必要过程。全科的学习,迎接全面的考试检验才最能支持学生为自己的未来做出理性判断。更重要的是,判断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理解人类文明建构的知识体系,认识国家社会的近期需求和长远发展趋势,从而树立具体的志向,走出自己的道路,这是非常不容易的过程,恰恰需要大学本科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共同作用,根本不是单凭高中教育所能承担的。
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给予选择并不是教育,学会选择需要教育。让高中生在高一高二就投身科目选考的轨道,并且自我承担后果,这是粗暴而不负责任的。高考显然不是轻易试错的场合,大学本科教育才是真正提供选择教育和较低代价试错机会的阶段。事实上,绝大多数高中生既不是凭兴趣,也不是根据志向来选考,他们自己的志向还没有树立起来,在高一就已经不得不听由阅历丰富的家长和一些所谓生涯规划营利机构的摆布。这次改革看似推崇选择性,其实根本不尊重学生自己去寻找真正的内心所向,没有给成长留下空间,反而迫使高一高二的学生立即终结不确定的自我生长,听命于成人的精明世故,把他们过早地推入应试轨道。科目选考大大加强了投机取巧、规划谋算在高考中的分量,应验了“学生考得好,不如家长、老师选得巧”。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哪里是锻炼“选择能力”,分明助长了谋算的投机心理、精致的利己主义。
本帖最后由 黄金眼 于 2018-12-11 12: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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