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陆水湖、陆水河自主坝至界石渡口、黄盖湖、鸭棚口河等水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除以上范围外,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三大保护区为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捕,禁捕范围为皤河 (新店河)、羊楼司港、羊楼洞港、柳林港、雷家桥港、长江赤壁段、太平口河、西凉湖赤壁水域、陆水河界石渡口至长江入口段。禁渔区水域的所有捕捞船只、捕捞网具等必须全部上岸;在禁渔区水域不得以任何形式捕捞任何水生生物。 禁渔期间,对捕捞鱼类、螺类、贝类等渔业资源,使用霸王罾、迷魂阵、灯光网等法律禁止的渔具,对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 自2002年开始实施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以来,赤壁市大力推进长江、陆水河、黄盖湖、陆水湖渔业资源恢复与水质改善,积极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鱼苗3.34余亿尾。2018年在禁渔期组织开展执法巡查35次,收缴丝网300余条,劝离违规人员20人(次),查处收缴背式电鱼器7套,查处电鱼船2艘,查处“三无”渔船4艘,立案13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刑事拘留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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