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类事情,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负主要责任的,比如说关于响应国家号召,市政府于去年就下发文件,要求各小区建立成立业主委员会,政策是好,而落实着实让人心寒,社区不作为,懒政,开发商物业从中作梗,导致业主苦不堪言,成立业委会在当今法制社会是一种趋势,有他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对新时期党引领下的社区建设是很有好处的,而利益方为了掩盖其非法牟利的一面处处阻挠,社区不闻不问,业主委员会是国家物权法里都支持的民间公益组织,可在我大赤壁要依法成立,却是比唐僧西天取经还要难上加难,民生何在?民意何在?买了黑心房,喝着致癌的水,却还要用血汗钱去养着开发商物业这帮吸血鬼,能不愤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