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鉴:读案例是法律人的日课
「读判决是最基本的任务,我大概每天都在读判决。」
「写一个判例是在参与法律的进步。」
「老的学者已经快退休了还写判例文章。」
在坚持每日阅读案例之外,高效的学习法律知识,在王老师的经验里,至少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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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的人应带有几分自傲
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 Lawyer/Jurist ,带有几分自傲!几分期许!
然则,法律人与所谓的外行人非法律人,究竟有何不同?
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人常自负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正义带给平民。
法律人为什么会有此理想,有此自信?
这个问题,不难答复!因为一个人经由学习法律,通常可以获得以下能力:
1.法律知识。
明了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的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教济程序。
2.法律思维。
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
3.解决争议。
依法律规定,作合乎事理规划,预防争议发生于先,处理已发生的争议于后,协助建立、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此之所谓“争议”,系从广义,除个案的争讼外,尚包括契约、章程的订定,法令规章的制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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