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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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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26 1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0年1月26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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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发表于 2020-1-26 22:4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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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1-26 19:24 | 只看该作者
腊月二十九周画路口看见还有卖野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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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0-1-26 19: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坚决不吃野味,不买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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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0-1-28 09:3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从源头抓起,全民倡导,齐抓共管,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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