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2-23 18:5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2月23日,我市部分微信群流传“离赤人员必须提供核酸检测等证明”信息,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没有下发新的离赤人员《通行办法》之前,一律按《赤壁市返赤离赤人员通行暂行办法》(赤防指【2020】9号)文件要求执行,没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CT影像等相关要求,特此说明。
附:《赤壁市返赤离赤人员通行暂行办法》(赤防指【2020】9号)。
赤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3日
赤壁市返赤离赤人员通行暂行办法
(附)赤防指[2020]9号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外人员返鄂、离鄂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和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返咸离咸人员通行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返回赤壁人员,由所属单位或村(社区)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返赤申请(附件1),加盖所在地乡镇(办、场、区)和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公章。自行备好村(社区)居家隔离14天证明、当地卫生医疗个人健康证明、赤壁市乡镇(办、场、区)接收证明和《承诺书》(附件2)交查验点查验后予以通行。返赤人员从返回之日起14日内要做到“三不”,即:不走亲访友,不与人近距离接触,不与家人同吃同住,并保持居住地通风良好。
二、离开赤壁人员,由所在村(社区)出具《出行证明》(附件3),经所在地乡镇(办、场、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携带前往乡镇(街道、社区)的接收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临时通行单》(附件4),全市各查验点凭《临时通行单》予以放行。离赤人员必须遵守前往地有关防疫规定。
三、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乡镇(办、场、区)要严格控制在外人员进入,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负责辖区内已返回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工作和离开赤壁前往外地人员的申请受理、信息审核及备案工作,并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后续监测管控。
附件:1、返赤申请书(样式)
2、承诺书(样式)
3、出行证明(样式)
4、临时通行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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