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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我市农贸市场107国道处指定售卖点价格高的问题,3月2日,我局安排相关人员实地进行调查了解。经查,该店系和尚岭社区指定经营的售卖点。执法人员已对该经营户进行了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和口头提醒告诫,督促其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公示价格执行,不得随意乱涨价。同时,我局也与社区负责人联系,共同监督该物资供应点的价格,一经发现有违法行为,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感谢您的监督!如您对购买商品的价格仍有异议,请保留并提供消费凭证,并拨打0715-5350315投诉,我局受理后,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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