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同时停止生产和销售"超标电动车"。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冻功能;垫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车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申请电动车登记注册上牌的司机朋友,需要到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车主须持有以下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机打购车发票其中注册登记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机动车一致性证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所购买电动车需要进行外检查验。
另外,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E证,电动轻便摩托车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F证。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