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 周岁(含)至60周岁(不含)以下的在赤农村创办涉农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满1年的创业者。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思想觉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励志正能量。
(3)从事农业种养殖、生产加工及经营1年以上,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为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
(4)敢闯敢试、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农村改革,成绩突出。
(5)致富模式发展目标明确,产品或服务对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发展后劲和成长空间。
(6)为推动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得到社会认可的优秀代表。
(7)近1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危害职工利益、农民群众利益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