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姐生了,我姐吃不惯,我爸妈可能要去外地两个月给我姐带孩子,以前我家娃都主要是我妈在带,我们下班不忙也会带,我和老婆双职工,现在孩子刚上幼儿园了,上下学要人接,时间刚好错开了,没办法,只能请丈母娘来带孩子了。
跟丈母娘说这事的时候她还蛮高兴的,说还可以过来给我们做下家务加加餐什么的,本来只让带带孩子的,没想让丈母娘做那么多,我觉得蛮不好意思的,我老婆说没事,来了给点生活费就可以,不知道赤壁这边给多少合适?之前给我自己妈是都是有什么好事直接找理由发红包的,生活费我妈是不收的,所以到丈母娘这里就有点麻烦,她平时一般我发的红包都不肯收,这次说是生活费的话,怕她又不肯收。。。要怎么表示好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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