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楼主反馈,我们昨日已向辖区中队事故民警调查事故经过原因,经了解该起事情是由事故民警与楼主沟通时的态度问题产生的误会,事故民警当晚接到事故报警出警勘查后,因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且双方车损在2000元以内,属事故保险快处快赔范畴,便建议双方车主快速处理,保险互赔,经双方车主同意后签字结案。
楼主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险公司要求楼主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故楼主于第二日到交警中队向当晚出警事故民警咨询,因当时事故民警手上案件太多,未记起处置经过,经楼主口述后翻阅出警记录,见双方结案记录,误以为双方已私了,故而态度措辞不当,引发楼主误会。
我们已对该事故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也及时与楼主进行了协调沟通,协助完善了保险理赔流程!感谢广大网友理解并支持我们交管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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